玄老人中心(嘉福)

成立目的

1.

提供外借復康用品服務,協助區內弱老應付康復期。

 

 

對象

1.

圓玄學院轄下服務單位服務使用者及其家屬

2.

圓玄學院轄下服務單位同工

3.

社區人士

 

 

借用程序

1.

借用者可到辦公室查詢有關借用復康用品程序。

2.

由職員填寫「復康用品借用申請表」資料,包括﹕借用者姓名、借用物資之名稱、編號、借用日期、歸還日期及簽署。以便查閱個人資料入登記用途。

3.

登記完成後,職員會借出物資連同「借用收據」一併交予借用者。

4.

借用者需於指定日期歸還物資,連同「借用收據」一併交回中心。

5.

借用期限為一星期,如需續借,必先通知中心,再作安排。

 

 

借用守則

1.

每人每次只可借用復康用品1項,待歸還物資後才可借用另一項物資。

2.

借用期限為一星期,如想延長借用期,必須預早通知,而中心會視乎有否其他借用者輪候而決定可否續借。

3.

借用者為本中心會員/家屬可豁免收費,若非中心會員/地區人仕借用則收取每日$1.-租借費。借用者需於指定日期歸還物資,若有過期又沒有通知中心,每日罰款為$10.-,由歸還日期開始計算。所有租借費/罰款將由借用者直接投入本中心所設之慈善箱。

4.

若借用物資有任何損壞,借用者需照價賠償。

5.

本中心有權決定借用者享用之權利,借用者不得異議。

 

 

開放時間

星期一至五 上午8:30至下午5:00

星期六     上午8:30至中午12:30

(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)

地址

新界粉嶺嘉福商場1113

電話

2683 0983

網址

www.yuenyuen.org.hk

電郵

yykfcen@yuenyuen.org.hk

 

 

 

借用及歸還程序

 

向職員查詢中心是否備存想借之復康用品

(每次限借物資1)

 

由職員代填寫「復康用品借用申請表」資料,

然後解釋借用程序及收費

 

完成登記後,職員會借出物資連同

「借用收據」一併交予借用者。

 

借用者需於指定日期或之前歸還所借物資,

亦可於歸還日期前通知中心辦理續借。

 

歸還物資時需帶備「借出收據」到辦公室由職員辦理手續

 

完成 ^_^

返回